如何将互联网服务申请为业务费用

要将Internet服务要求扣除业务费用,Internet服务必须是普通的并且在业务过程中是必需的。只有在互联网上与商业相关的活动的部分是可扣除的。扣除的位置将取决于业务实体。最常见的实体是合伙企业、公司和独资企业。纳税人应保留所有与互联网服务成本相关的收据,以适当地扣除此费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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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定与个人活动相比,互联网用于商业相关活动的时间。这仅适用于将家庭办公室用于小型企业。例如,一个小企业主在家中经营一家公司。她在家中使用互联网,但只有大约 60% 的时间使用互联网进行与业务相关的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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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每年的互联网账单乘以业务使用的百分比。通常,互联网账单是每月的,因此所有者可能需要汇总每个月的互联网账单。例如,小企业主每月在 Internet 上支付 50 美元,因此她一年的总互联网账单为 600 美元。那么,600 美元乘以 60% 等于 360 美元。这是免赔额。如果所有者的营业场所与房屋不同,那么所有者可以扣除互联网的全部使用权,因为它不是出于个人目的使用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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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是独资经营者,则在1040表C表格V部分中写下“商业互联网服务费用”和可抵扣金额。然后将总额从V部分转移到1040表C的第27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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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作为公司提交,则在单独的时间表上填写“商业互联网服务费用”和可扣除金额,以及 1120 表中未列出的任何其他扣除额。然后将总额从所附的计划转至1120表格26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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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是合伙企业,则在单独的时间表上写下“企业互联网服务费用”和可抵扣金额,以及未在表格1065中列出的任何其他抵扣。然后将总金额从所附的计划转至1065表格20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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